本人将严格遵守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》等法规制度关于保密的规定,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,承诺做到:
1.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巡察工作,不对外介绍巡察组、巡察办内部工作情况,不带无关人员进入巡察组专用办公场所。
2.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巡察组工作计划、谈话情况、信访举报、关注问题等事宜。
3.不以任何方式泄露巡察中了解的情况和有关会议、文件、资料、谈话内容、巡察报告等信息。
4.不违规记录、存储、复制和外传巡察工作内部文件、资料和信息,不留存巡察工作秘密载体。
5.不在社交媒体、网络平台等发布参加巡察工作的任何信息。
6.巡察工作结束后,按照规定及时上交统一配发的工作笔记本、U盘等,清退所有资料(含电子版)。
以上规定如有违反,愿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。
承诺人:
年 月 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