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如下:
1.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决议、决定;
2.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、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;
3.审议拟出台的有关巡察工作制度;
4.负责巡察队伍建设,研究提出巡察组组长及组成人员,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;
5.组织实施巡察工作,听取巡察工作汇报;
6.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,分类处置,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;
7.向学校党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;
8.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。
党委巡察办公室工作职责如下:
1.向学校党委报告工作情况,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定和安排;
2.统筹、协调、指导、组织巡察组开展工作;
3.承担有关政策研究、制度建设等工作;
4.对学校党委重大决策事项进行督办;
5.负责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、考核、监督和管理;
6.办理与巡察工作有关的其他事项。